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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向能源局申请页岩气开发补贴资金408万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能源局报来《关于申请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的请示》(川财投[2013]151号),申请2012年度威201、威201-H1、威201-H3、宁201-H1等四口井页岩气开发利用国家财政补贴资金408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出台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2]847号)要求,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1周(11月14日至11月20日)。对补贴资金申请如有意见,请向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反映四川向能源局申请页岩气开发补贴资金408万。

附: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能源局关于申请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的请示(川财投[2013]151号)

四川省财政厅: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已开发利用页岩气井威201井、威201-H1井、威201-H3井、宁201-H1井,共4口井,目标层位龙马溪组和筇竹寺组,获产井段均在目标层位的上等页岩中。产出页岩气都赋存于烃源岩内,有机质含量2.78-3.5%,均大于1%;吸附气含量22-54%,均大于20%;页岩气开发利用量共计1020万方。

根据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出台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2〕847号)文件的规定,上述4口页岩气井的页岩气开发利用,符合规定的补贴条件。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12年的页岩气开发利用数量,特申请页岩气财政补贴资金4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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