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输电通道研究论证报告》未满足科学论证的基本要求
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输电通道研究论证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名义,提出了《内蒙古锡盟经北京、天津至山东输电通道》、《内蒙古蒙西经晋北、北京西至天津南输电通道》、《陕北榆横经晋中、石家庄至山东输电通道》、《安徽淮南经江苏南京、泰州、苏州至上海输电通道》等采用1000千伏交流送电的推荐方案。全自动电容电感测试仪对上述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这么重大的建设项目,研究报告基本上只是在叙述方案或摘要汇编了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电网规划及有关工程论证资料的结论,缺乏**科学论证的基础,其研究成果不足为信。
2.研究报告多次提到“输电方案应服从国内电网格局及目标网架整体方案的要求”、本次研究“是在国内电网规划主网架方案研究”的“总体输电规划方案的指导下”进行的,论证“结合华北输电通道总体规划”、远景形成“特高压电网”。由此可见,交流特高压治雾霾缺乏科学依据本项研究的主要原则和思路实质上完全是在按照国网公司交流特高压“五纵六横”规划的发展思路来推进各个交流特高压工程,其研究所依据的基础是错误的。
3.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到2017年,在细颗粒物(PM2.5)浓度方面,山西省要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交流特高压治雾霾缺乏科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要下降10%。研究报告对山西、蒙西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没有作任何分析,不研究水资源和生态承载能力,不研究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条件下的合理煤电开发力度。在对京津冀雾霾天气造成重大影响的周边山西、内蒙古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空的状况下,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又如何保障呢?整个研究内容不完善,其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令人质疑。
二、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方案取舍的惟一标准是电网发展质量和投资经济效果,建设交流特高压工程的输电通道方案是不可取的
1.电网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提高电网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的先进输电技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适应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的要求,加快现代电网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完善区域主干电网,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切实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强调要“采用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
由此可见,电网发展必须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构建**、稳定、经济、高效、清洁、智能的现代化电网格局,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交流特高压是综合技术经济特性*差的输电技术。
特高压有交流特高压和直流特高压之分,中国现已建成投运的交、直流特高压输电工程分别验证了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的技术可行性。根据试验工程建设的实例及其已经开展的大量后续工程前期研究工作成果,从输电能力、经济性、**性等诸方面分析,交流特高压治雾霾缺乏科学依据交流特高压输电不是“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的输电方式,近、中长距离不如超高压交流(500千伏)和超高压直流(±500千伏或±660千伏),远距离不如特高压直流,在技术经济上完全没有竞争力;作为特高压电压等级,交流特高压工程的输电能力很低、经济性非常差,采用交流特高压构建的“三华”同步电网更存在严重**高危风险隐患。因此,建设交流特高压工程的输电通道方案是不可取的。
相反,直流特高压输电是“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的必然选择,近、中长距离采用超高压交流和超高压直流则具有无可争辩的技术经济优势,符合电网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输电规模和输电距离,结合各个电网的网架结构实际,优化选择采用直流输电或交流超高压输电方案,是合理建设输电通道的惟一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