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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监局召开供电服务监管工作会议

2007年1月11日,东北电监局在沈阳召开了东北区域供电服务监管工作会议,东北电网有限公司,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和东北区域内14家供电公司主管供电服务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东北电监局负责人和价财处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

    东北电监局主要负责人在讲话中指出,东北电监局通过检查基本摸清了东北区域供电服务工作的现状,各供电企业要实事**地检测、统计和评价电能质量,要注重供电服务和普遍服务工作的结合,要正确处理举报投诉和正确认识95598和12398服务专线的关系,要高度重视供电服务工作,树立法制意识。

    东北电监局主要负责人要求,2007年,电网和供电企业要确保电力**和电力供应;要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工作,完善供电服务奖惩机制,加大公开和处罚力度;要自觉学习电力法律法规,以上等服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自觉接受监管舆论和政府监督。东北电监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东北电监局将会对代表发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作了东北区域供电企业2006年供电服务基本评价和对2007年改进服务要求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就电网企业和供电企业在宣传贯彻落实供电服务监管办法、供电服务报告报送、主动配合检查、整改落实方面做的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2006年电网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能质量、电价收费、办电服务、停电抢修、信息披露、需求侧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基本评价;对2007年东北电监局即将在供电服务监管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了说明,并对供电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东北电网有限公司,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公司,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大连、哈尔滨、兴安盟等供电公司的代表发言表示,要认真贯彻传达本次会议精神,举一反三,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监管。

    东北电监局和电网及供电企业的代表既进行了坦诚的交流,又侧重讨论了供电企业在供电服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使供电企业对社会的服务承诺活动与电力监管机构的依法监管工作产生互动,形成合力,为继续深入开展供电服务监管工作,建立供电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东北区域供电企业服务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