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及其制造过程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三、责 任:QC。
四、规 程:
1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检查项目包括**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2 实验用具: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温箱、试管、刻度吸管、量筒、三角瓶、培养皿、试管架、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盒、研钵、75%酒精棉球、紫外灯(365nm波长)。 3 培养基。
3.1营养琼脂培养基、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胆盐乳糖发酵培养基、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基、麦康凯琼脂培养基、4-甲基伞形酮葡萄糖苷酸(MUG)培养基。
3.2培养基的管理、配制应符合检定菌、培养基管理规程、培养基配制规程。
4 试液:甲基红试液、40%氢氧化钾溶液、靛基质试液。
5 稀释剂:0.9%无菌氯化钠溶液。
6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10g或10ml化学膜剂为100cm(供试品如为固体,置研钵中研磨成细粉),放入试管中,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
7对照用菌液:控制菌检查均应作相应已知菌的对照试验,对照菌株为大肠杆菌[CMCC
(B)44 102]。
取相应菌株的营养琼脂培养基斜面新鲜培养物1白金耳,接种至营养肉汤培养基内, 培养18~20小时,稀释至1:106。对照菌的加入量为50~100个。
8 检查法。
8.1除另有规定外,**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5~37℃。
8.2**、霉菌计数。
8.2.1平皿法。取均匀供试液,进一步稀释成1:10、1:102、1:103等适宜的稀释级。分别取连续三级10倍稀释的供试液各1ml,置直径约90mm的平皿中,再注入约45℃的培养基约15ml,混匀,等凝固后,倒置培养,每稀释级应作2~3个平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