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分光光度计具体应如何使用呢?以及在使用中应注意什么?将由上海巴玖技术人员为您讲解,欢迎浏览以下详细内容。
一、荧光分光光度计的使用
(1)将设定后的初始测试条件进行如下的变更:
(6) 测试得到的光谱中波长250nm和500nm的谱峰是激发光产生的散射光。
(7)以相同的条件对溶液进行空白测试。
(8)空白溶液所得到的光谱中也同样可观测到溶液的拉曼线及所含杂质的荧光光谱,从试样的光谱减去空白溶液的光谱,使可得到未知试样的荧光光谱。
(9)若没有测试出未知试样的光峰,可将激发光波长以50nm为单位向长波方向移动,进行荧光测试,重复(6)、(7)、(8)的操作。
(13)激发光谱上在荧光分光器波长和其1/2波长出现的是散射光的峰。
(14)将溶液透入试样池,进行激发光谱的测试,将以上得到的两个激发光谱进行比较,减去空白溶液的拉曼线之后得到试样的激发光谱。
(15)所得的激发波长和荧光波长便可用于定量测定。激发、荧光光谱都有两个以上峰时,应选用峰值*大且溶液空白实验中基线噪音较少的峰。 二、荧光分光光度计使用注意事项
(1)开启荧光分光光度计时,请先开氙灯电源,再开主机电源。
(2)氙灯点亮后需一定时间稳定,故进行精密测试应在 30分钟以上。
(3)关闭氙灯电源后,若要重新使用,请等待 60秒以后重新触发。
(4)当操作者错误操作或其他干扰引起微机错误时,应该立即关断主机 电源,重新启动,但无须关断氙灯电源。
(5)清洁仪器外表时,请勿使用乙醚等有机溶剂,请勿在工作中清洁,不使用时请加防尘罩,比色皿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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