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欧盟正审议电池容量标签规例草案

日期:2024-12-30 02:24
浏览次数:839
摘要: 欧盟正审议电池容量标签规例草案 近日,欧盟理事会通过欧洲委员会的电池容量标签规例草案,草案涉及便携式电池(可再充电)、汽车电池及蓄电池。其目的在于向用户提供有用、容易明白及可作比较的资料,在购买汽车电池及蓄电池时能作出正确选择。 草案若获欧洲议会通过,可携式电池、汽车电池及蓄电池便须附有标签,清楚显示容量水平,同时,标签必须根据国际电工标准,注明电池及蓄电池的容量。规例草案亦列明标签大小及位置。在提供予用户前已经安装于电器内,以及不会移除的可携式电池及蓄电池,可获豁免。 ...

欧盟正审议电池容量标签规例草案  

近日,欧盟理事会通过欧洲委员会的电池容量标签规例草案,草案涉及便携式电池(可再充电)、汽车电池及蓄电池。其目的在于向用户提供有用、容易明白及可作比较的资料,在购买汽车电池及蓄电池时能作出正确选择。

草案若获欧洲议会通过,可携式电池、汽车电池及蓄电池便须附有标签,清楚显示容量水平,同时,标签必须根据国际电工标准,注明电池及蓄电池的容量。规例草案亦列明标签大小及位置。在提供予用户前已经安装于电器内,以及不会移除的可携式电池及蓄电池,可获豁免。

草案包括下列多项规定:

·根据国际电工标准厘定可携式电池、汽车电池及蓄电池的容量水平。

·上述电池及蓄电池的容量计量单位为「安培小时」(Ah)或「毫安小时」(mAh)。

·规定订明标签内包含的资料及标签设计式样。可携式电池及蓄电池的容量级别将以指定

数字式样显示。使用数字式样的准则取决于电池或蓄电池内的物质以及其用途。

·电池、蓄电池及其包装上的标签大小及位置均有所规定。

·汽车电池及蓄电池方面,容量标签的内容包括容量级别及冷启动性能。此外,草案亦规

定两类电池的标签大小及位置。

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当天生效,欧盟《官方公报》刊登规例18个月后才投放到市场的可携式电池、汽车电池及蓄电池,将受规例内的规定监管。生产商在18个月的宽限期内可相应调整生产过程以符合新容量标签规定。

以上讯息由向科仪器为您整理提供,供您参阅!


关于我们| 易展动态| 易展荣誉| 易展服务| 易家文化| 英才集结号| 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1101088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202000312| 版权问题及信息删除: 0756-2183610  QQ: 服务QQ

Copyright?2004-2017  珠海市金信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行业网站百强奖牌 搜索营销*有价值奖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商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易展仪表展览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1668号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