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要求: 1.A型消防应急标志灯: a、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带独立地址、不自带电池 b、消防应急标志灯采用高亮度LED光源,其表面亮度应大于50cd小于300cd。 c、工作电源为DC36V,采用宽电压范围设计,能实现巡检、常亮、频闪、灭灯等功能。 d、标志灯采用金属材质。 e、地面标志灯要求:采用不锈钢壳体,承载面选用钢化玻璃,外壳防护等级IP67,地埋灯配线应采用防水耐腐蚀橡胶电缆,接口处应做IP67等级处理。 2.A型消防应急照明灯: a、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带独立地址、不自带电池 b、消防应急标志灯采用高亮度LED光源,光效应不小于70lm/W c、工作电压为DC36V,采用宽电压范围设计,能实现巡检、常亮、频闪、灭灯等功能。 d、非持续性工作模式,用于疏散照明,平时不点亮,不兼做日常照明,应急时由控制器主机通过总线控制强制点亮。 3.A型消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用于疏散照明,平时不点亮,不兼做日常照明,应急时由控制器主机通过总线控制强制点亮。 a、取自消防电源AC220V/50HZ,输出为**电压。 b、消防设备本身有地址编码,英具备正常照明断电自动点亮应急照明的功能。 c、采用分布式壁纸,即每个防火分区均配置一台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每回路额定电流大不大于6A. d、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至消防应急灯具的管线为:ZN-RYJS-2*2.5/4mm2。 4.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 a、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AC220V供电,其自带蓄电池电源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b、一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灯具的总数量不应大于3200个灯具。 c、实时监测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综合运行情况,实时监测系统供电(通讯)每回路开关、短路及连接状态;实时监测消防灯具内光源的故障;实时监测应急电源的工作状态,定期检测系统应急元启动及应急灯应急转换功能。 d、应急照明控制器可以远程设定消防应急灯具(节点)基本工作方式,如持续性、非持续性;配合监测系统可以自动控制或手动(强制)控制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功能,以确保完成监测任务。 e、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包括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等)能将故障状态及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f、由应急照明控制器至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联网线为:ZN-RYJSP-2*1.5-CY(SC20)。 g、消防联动需火灾报警系统体统接口及通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