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重建的首责在政府光明日报在*近一段时间一直辟出大量版面讨论社会诚信问题。从讨论内容看,比较一致的意见是认为当下的中国社会,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诚信缺失现象。
诚信缺失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在一个充满猜疑的社会里重建诚信,并不像在废墟上再盖一座楼那么容易。人类社会,**的价值始终居于首位。由于人类所具有的社会性属性,人际关系中的诚实和信任,是成了决定人类生存的周遭环境是否**的*重要因素。缺少诚实和信任的生活,必定是**感欠缺的低质量生活。
那么,缺乏诚信的社会为什么缺少诚信,重建诚信的关键又在哪里呢?*近出版的《瞭望》周刊,针对上述问题发表了一篇访谈,该访谈直言“社会诚信缺失首责在政府”。
“社会诚信缺失首责在政府”,这句话点到了诚信问题的关键之处。诚信缺失,首责在政府;诚信重建,首责也在政府。事实上,古今中外,政府在诚信上的所谓“首责”,就是政府本身要讲诚信,并在此基础上去匡正社会中存在的非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政府,是政府行使某些强制性权力的道德基础,也是人们服从政府的道德理由。没有诚信作基础,政府的治理就会成为非道德化的实际示范。而“上有所好,下必兴焉”。所以,社会诚信缺失的现象,实际上是对政府诚信缺失的互动和“回报”。
诚如《瞭望》周刊的访谈所言,“诚信是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存在的,与制度因素和社会变迁的影响密切相关。随着近年社会结构的变化,中国社会诚信状况不但越来越差,有些方面甚至极其糟糕,已经成为一个显著的社会问题”。因此,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是诚信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先导工程。具体而言,又体现在公务员身上,公务员作为政府行为的决策者和体现者,讲诚信不仅是其个人的道德要求,更是对公众利益的一种承诺,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这就是说,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是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先决和必要条件。
在中国,说起诚信,有“狼来了”的故事试图为个体建立诚信的禁忌;也有商鞅“南门立木”的传说指出政府诚信的重要性。当然,在一个皇权统治了几千年的社会中,在一个主要靠农耕生产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交换体系下,负责治理的“政府机构”和社会成员的诚信状况究竟如何,如传统叙事中所描写、《瞭望》周刊在访谈中所因袭肯定的那些“传统”是否存在,这都是可以打上一个大大问号、且也是可以见仁见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