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昨日公布了《空气质量新标准**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国内74个城市在10月底前完成PM2.5“国控点”监测的试运行,12月底前公布监测结果。
监测点10月前要试运行
74个城市中包括北京、上海等直辖市,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三大城市群的部分城市,以及各省会城市。
首批74个城市要在今年10月底前开展监测试运行。12月底前,要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
除了老标准中规定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之外,新标准中增加了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的监测。根据要求,这6项监测指标要发布实时的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空气质量评价指数以及该监测点位的代表区域。
拉萨设6个监测点位
从环保部公布的其他城市点位来看,天津有15个,上海10个,重庆17个,哈尔滨、杭州、深圳、西安等城市点位为两位数,其余大部分城市点位为个位数。
目前国内重点环保城市中,空气质量较差的乌鲁木齐有7个点位,空气质量较好的拉萨有6个点位。
据悉,监测点位理论上越多,越具有代表性,但也要根据城市功能区分化特点具体而定。
根据环保部通知,近期将下达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的资金。
名词解释
“国控点”是国家网监测点位的简称,其数据要上报给环保部用以考核,市控点的数据无需上报环保部。
附件:空气质量新标准**阶段监测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