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西潞城1月6日电 记者从山西潞安天脊“12·31”应急指挥部了解到,经过初步核查,位于长治市潞城市境内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苯胺泄漏事故苯胺泄漏量约为8.7吨。
据天脊煤化工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左右,企业巡检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苯胺库区一根往成品罐输送苯胺的软管已发生爆裂,苯胺沿着雨水系统被排入河道。具体爆裂时间尚不清楚。
记者6日凌晨在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库区事发现场看到,爆裂软管位于一个成品罐的下方,苯胺库区被2米高左右的围墙围着,按常理不会被排入河道,然而由于雨水系统在苯胺库区出口处的一道阀门松动了,*终导致泄漏。
经过初步核查,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发现泄漏后,有关方面同时关闭管道入口出口,并关闭了企业排污口下游的一个干涸水库,截留了30吨的苯胺,另有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12·31”应急指挥部正在对这一环境突发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