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效:“十三五”以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革深化、取得了长远的发展进步。
一是新体制不断健全。机构改革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打通陆地与海洋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立健全部门间横向分工机制,重构重建央地间纵向业务体系,成立了3个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与中国海警局、中国海油等分别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海上溢油应急等相关协作机制,构建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陆海统筹新体制。
二是新成效得到彰显。“十三五”是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大、改善程度高的五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圆满收官,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82.3%,高出73%的攻坚战目标要求9.3个百分点;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入海河流断面消劣、滨海湿地和岸线整治修复等核心目标任务全部高质量完成。同时,海洋生态环境总体改善,2020年我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了77.4%,如期完成了“70%左右”的“十三五”水质改善目标。
三是新方向**发展。“十四五”时期将是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也是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五年,老百姓对“碧海蓝天、洁净沙滩”的需求更加迫切。需要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汇聚各方力量,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持续增强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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