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投入5200万元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治理:2023年,云南省财政厅投入省级资金5200余万元,推动实施重点区域历史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修复治理面积近9364亩,按照因地制宜、恢复生态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着力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明确支持重点。合理确定相对集中连片历史矿山的区域为生态修复目标,重点支持赤水河流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资源型城市、露天矿山集中开采区、重要交通干线、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历史废弃露天矿山治理。
完善项目库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制度,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提高项目库储备规模和质量,为选好项目、用好资金打下基础。
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照生态修复年度计划,指导各地严控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科学合理测算项目资金规模,严防年底出现大额结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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