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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照明工程的合同能源管理之路

绿色照明工程的合同能源管理之路
去年,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此后,国家从资金、减免税、财务核算制度以及融资等方面都给予了节能服务公司支持。今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明确提出,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享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随着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经逐渐成为我国推进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模式。

  绿色照明,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新型绿色光源,建立一个高效、节能、明亮、清晰的照明环境,是一个新型绿色光源从生产到推广应用的推进过程。这个过程中,定位和推广机制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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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光源的技术定位是替代传统光源。但是,绿色光源从生产到推广应用,全过程都受制于推广机制与市场需求机制两个方面相互适应的程度。

  合同能源管理在照明节能项目推广中,受到实施照明节能企业和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的认同,双赢效应尤为突出。如果能够将节能灯的推广应用,从单纯的产品推销,提升到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始,那推广的效果将会更为理想。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过程中,合作双方各有哪些受益点和风险点?

  现将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和节能企业受益点与风险点分别来思考。

  实施节能项目企业的受益点:

  **、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零投资,零风险,实现了用绿色光源完成对原有传统光源的照明工程改造。

  **、企业照明材料维护费用零投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在绿色光源不能启辉点燃时,由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免费提供光源部件。

  第三、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每月的照明用电费用大幅下降,约可达到45%85%左右。减去支付给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的部分,每月仍有很可观的收益。

  第四、企业由于光源功耗大幅度下降,生产车间的空调冷负荷会有大幅度下降。这也是相当可观的节电效益。

  第五、实施节能的企业,提高和改善了生产车间的照明质量,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

  第六、在合同履行完毕时,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无偿获得照明节能项目的全部产权。

  实施节能改造企业的风险点:

  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对节能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节能技术服务公司服务能力的判断与选择,是否科学准确。

  如果节能项目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是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并且经过应用现场的实际运行验证,其能够保障节能项目稳定可靠的运行。

  如果节能项目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即便是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但是,各种技术参数只是理论设计数据和实验室的产品,并没有经过实际运行验证,其节能效果和可靠性应认真分析考察。

  如果节能项目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不是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甚至是“拿来主义”的拼凑产品。其产品的节能效果、运行可靠性和产品单元之间技术参数匹配的合理程度,特别是运行中一旦出现问题,这对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的技术服务能力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企业应认真分析考察。

  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的受益点:

  **、节能技术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双赢机制,从照明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中,获得60%80%的分成,收回投资,增加企业效益。

  **、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在投资回收期完成后,获得一个相当长的,成本几乎为零的超价值的利润周期。这部分价值,是其他销售方式很难实现的。并且,这样的成本几乎为零的超价值的利润周期,是在每个工程中都会存在的。

  第三、节能技术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双赢机制,保护和稳固了已有节能工程项目的运作周期,从*深层面上延长了产品的有效销售周期,增加了产品的销售量。

  第四、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培育了照明节能项目示范工程。将企业的市场营销从低层面的产品推广,提升到了机制推广合作的高层面。避免了诸如低品质、低价格等等**竞争行为。

  第五、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可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第六、节能技术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双赢机制,转变营销理念,有利于创建先进科学的企业文化,改善和提升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