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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

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

     随着十一届国内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税调整草案正式亮相。正如之前消息所指,工资薪金费用扣除额(“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原来9级税级减少到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低的5%、10%和*高的45%等税率对应的覆盖范围也扩大,减少了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财政部、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族的比重,将由28%下降到12%左右。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4%,其中70%适用5%税率,比按现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

财政部、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初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财税专家说法

可与CPI挂钩并设浮动幅度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减除费用标准的设置应该“指数化”,比如与CPI挂钩,并设立一个浮动幅度,赋予地方政府一定权利,按照当地实际确定减除水平。

刘桓认为,此次个税修改草案还有调整空间,“才**次审议呢,估计会有很多意见”。*高税率维持45%,把适用40%的纳税人也纳到了45%**中不合适,*高税率定为40%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