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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刷行业高温补贴的问题

关于印刷行业高温补贴的问题


    随着炎炎夏日的来临,不少生产条件差印刷生产车间的员工或多或少的出现了中暑现象。而国内各地普遍高温,因此企业的“防暑降温福利”成为热门的话题之一。

由于工种的不同,高温津贴在近年来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高温补贴理应成为员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但是很多企业因为控制成本而找一些理由拒发高温补贴,使员工的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因此有相关人员提出把高温补贴写入用工合同,但是针对目前国民的法律维权意思参差不齐,很多工人都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在我国,关于高温补贴的通知只有2007年由卫生部、国家**监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内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而很多企业对员工称“通知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因此作罢。或者说装了空调就不用发高温补贴了。

我们以浙江省为例,在2001年,补贴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6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5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 2004年,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调整到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2007年发放标准又进一步提高,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0107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里规定:今年6月开始到9月的4个月里,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标准为130元。 但是规定了这么多,真正能拿到的工人又有多少呢? 

综上所述,国家应该就印刷等相关高温行业的补贴做一个明文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处罚方法才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才能为劳苦大众谋取应有的福利。作者将和各位一起持续关注印刷行业的高温补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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