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大气环境质量严重下降并危害了人类的健康,广东省VOC管理中心特别制定出台了印刷行业的排放标准,该标准适用于现有包装印刷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VOCs排放控制。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和管理,并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VOC是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的缩写,中文定义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此次标准制定的目的是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和管理,促进包装印刷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该标准是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标准全名为《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本标准已于2010年11月1日强制实行。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25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