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环保部发布了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在国内实施。在新标准实施之前,各地需要逐步开展监测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被环保部要求在2012年要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监测工作将在2013年开展,国内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监测工作将在2015年**开始。
据统计,截至目前,共有74个城市496个国控监测站点响应新标准,其中已有138个站点开始监测并发布数据,有195个站点完成仪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有70个站点完成仪器招投标。
近日,环保部为了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74个城市能顺利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已经对各地环保监测人员针对PM2.5进行了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