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保障医疗器械**、有效,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药总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市监管实际,组织起草制定了《北京市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细则》。现将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细则》
二、征求意见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4年9月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直接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意见。
邮 箱:shichangchu@bjda.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A座315室
邮编:100053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局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