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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督查】91家药企被责令整改

   7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7号药品GSP限期整改通告。
   广州市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广州市巨孚达医药有限公司等1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当地市局报送整改报告、申请复检。
截至目前,广州市药监局2017年已发布7个药品GSP限期整改通告。
   据医药观察家网统计,不到两个月,就有91家药企被责令整改,其中第1号有12家(6月12日发布)、第2号有13家(6月13日发布)、第3号有13家(6月14日发布)、第4号有13家(6月19日发布)、第5号有11家(6月21日发布)、第6号有16家(7月5日发布)、第7号有13家(7月28日发布)。
   上述91家药企被责令整改的原因均是“不符合GSP规定”,具体事实包括企业未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内审、企业部分首营企业的审核资料中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企业库房未配备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企业个别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未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展示第7号通告中被要求责令整改的药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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