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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药监督查】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不完整,如无药品追溯的规定等; 

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业务委托书已过有效期;

经营非药品未设置专区,如医疗器械冷敷贴与药品伤湿止痛膏混放;

企业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质量管理人员未收集2016、2017年度药品质量信息;

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未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

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未做好培训工作并建立档案;

在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未穿着工作服;

企业未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并及时修订,如药品追溯的相关规定未及时修订;

企业未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并有效调控,阴凉区温度只记录到6月2日,常温区温度只记录到5月31日,现场检查阴凉区温度28摄氏度、常温区温度32摄氏度,空调未开启;

陈列盐酸二甲双胍片等药品的柜组无类别标签;

企业未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检查计算机系统无陈列检查记录;

营业人员未佩戴工作牌;

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未挂牌明示;

部分**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均未在**上签字或盖章,销售部分**药未留存**,如销售阿莫西林胶囊未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