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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验证】山东青岛、两广地区10家药商GSP被收/撤!

近日,山东青岛、广西河池、广西贵港、广东东莞多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共收/撤10家药商GSP,详情如下:



山东青岛1家药企GSP被收


10月23日,山东省青岛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青岛顺天祥药业有限公司的GSP证书。


公告称,青岛顺天祥药业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城阳区药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广西3家药商GSP被撤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消息,河池市、贵港市药监局近日撤销3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证书。


河池:1家

广西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的规定,河池市药监局依法撤销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贵港:2家

贵港市百姓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平南县宝仁堂大药房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的规定,贵港市药监局依法撤销上述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广东东莞6家药商GSP被撤


10月23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7年第1、2、3号)


东莞市石龙博威康药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市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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