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各地药店飞检的现场检查记录,不难发现普遍存在药品的陈列问题。药品的陈列要兼顾GSP与销售,今天主要讨论GSP对陈列的要求GSP是这么规定:药品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药品陈列应当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陈列的药品应当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
陈列的药品应当避免阳光直射。
**药、非**药分区陈列,并有**药、非**药专用标识。
**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当分开摆放。
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不得陈列。
冷藏药品应当放置在冷藏设备中,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
装斗前应当复核,防止错斗、串斗。
应当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
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当清斗并记录。
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陈列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现实经营过程中,多多少少会有一些问题,包括**药开架销售、**药与非**药混放、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未专柜陈列、药品与赠品混放、医疗器械与药品混放、中药饮片未清斗就装斗等等。
与其心存侥幸,不如对号入座,做好这14条,轻松通过检查完全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