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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飞检】广东GSP飞检——11家药企被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三个限期整改通告,共有11家药企被责令限期整改!

广东省药监局:3家

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7年第167号)》,省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兴宁市长城医药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瀚泽医药有限公司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上述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检。市局复检后出具复检报告,连同企业整改报告一并报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揭阳市药监局:6家

在《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7年第6号)》中,揭阳市药监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广东坤田医药有限公司、揭阳市润丰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捷达源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京新特医药有限公司、广东茂源医药有限公司、惠来县新药特药公司6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揭阳市药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茂名市药监局:2家

在《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茂食药监通〔2017〕231号)》中,茂名市药监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茂名市鸿兴药品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区杏林医药有限公司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茂名市药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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