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GSP验证】5省30余家GSP被收/撤

近日,福建省、四川省南充市药监局共收回21家药商GSP证书,四川省南充市、河南省许昌市和信阳市、广西贵港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药监局共撤销18家药商GSP证书。


GSP证书被收回的企业在完成整改后,即可提出复查申请,通过检查后可以拿回GSP证书;GSP证书被撤销的企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提出。




福建

收回1家GSP



2017年8月21-22日,福建省药监局组织对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十五条规定,福建省药监局依法采取收回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1-Aa-20140079)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川南充

收回20家GSP、撤销4家GSP



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顺庆第28加盟店、四川省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顺庆第331店、四川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顺庆第30加盟店、四川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顺庆第143加盟店、南充市汇通医药零售连锁顺庆第27加盟店、四川鹤鸣堂药业连锁顺庆第56加盟店、南充市宏盛堂大药房、南充市安康大药房、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顺庆第258店、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顺庆第384加盟店、四川康贝大药房嘉陵第128加盟店、南充康贝大药房嘉陵第96加盟店、南充康贝大药房嘉陵第167加盟店、四川康贝大药房嘉陵第19加盟店、南充康贝大药房嘉陵第34加盟店、南充康贝大药房嘉陵第188加盟店、南充鹤鸣堂药业连锁嘉陵第125加盟店、南充嘉宝堂正红大药房嘉陵第27加盟店、南充市和谐医药嘉陵第8加盟店、南充市和谐医药嘉陵第14加盟店等20家企业,严重违反《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文的有关规定,南充市药监局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四川康贝大药房嘉陵第33加盟店、南充鹤鸣堂药业连锁嘉陵第129加盟店、南充鹤鸣堂药业连锁顺庆第233加盟店、南充市和谐医药有限公司顺庆第77店等4家企业,严重违反《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文的有关规定,南充市药监局依法作出《撤销GSP认证证书决定书》,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河南信阳、许昌

撤销7家GSP



河南省药监局经对各省辖市药监局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汇总,其中信阳市药监局撤销5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许昌市药监局撤销2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


根据省局药品飞行检查组检查报告,信阳市浉河区东方大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信阳市局药品飞行检查组检查报告,商城县顺康大药房、商城县余集镇鑫药堂、商城县鑫药堂苏仙石康美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信阳市局药品随机抽查检查报告,信阳药品公司李家寨二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信阳市药监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许昌市东盛大药房药业有限公司、长葛市仲景医药经营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规定,同意注销。同时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许昌市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广西贵港

撤销6家GSP



平南县大洲镇民生药店、平南县大坡供销合作社药品二门市、平南县大坡镇仁生大药房、平南县寺面供销合作社药材门市、平南县寺面镇红日药店、贵港市仁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和康寿堂药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贵港市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内蒙古乌兰察

撤销1家GSP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飞行检查组现场检查情况,乌兰察布市赋安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隆泰店严重违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自治区检查组和集宁区药监局的意见,决定依法撤销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请集宁区药监局届时协助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上交市局。


    本文来源于网络,小编只对上述内容进行整理,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