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5年10月19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5年第03号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表:黑龙江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证书收回日期
收回证书机关
备注
HL20150022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路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一车间)、软胶囊剂、丸剂(水丸、大蜜丸、浓缩丸、水蜜丸)(二车间))\中药材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2015年10月14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16日,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约谈会议对全市20家存在非守信行为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进行集体约谈。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根据药品批发、零售连锁经营企业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或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经营地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销售假劣药品,无充分证据证明非主观故意等情形来评定企业是否为非守信企业。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约谈工作制度(试行)》,让企业了解约谈的情形、程序和内容等。 并对20家企业在2014年非守信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对存在问题及违法违规产生的原因进行逐条剖析。约谈结束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被约谈的20家企业签署了药品质量**承诺书。同时提出要求:
一是一定要增强药品质量**企业是**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二是要**落实新版GSP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认证后企业出现“滑坡”现象;三是企业一定要加强管理,**落实企业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操作规程等;四是要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五是一定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认真落实药品购销、贮存、养护等相关规定,确保公众用药**。六是已整改的存在问题一定要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诚信等级较低的非守信企业的日常检查频率,屡教不改且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将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零售单体药店,在购货时应加强索票索证意识,确保供货单位及所购药品资质合法、渠道正常。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