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新闻速递】这3家药商不卖药了


导读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消、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等5种情形之一的,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将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今日,福建、江西两省药监局发布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共有3家药商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关于注销福建省康盛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企业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我局已依法办理了福建省康盛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证号  AA5910297 注销手续,现予以公告。请各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该企业不得再以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并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关于同意注销江西力翔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申请注销江西力翔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江西力翔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收回证号为赣AA7020203《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和证书编号为A-JX11-35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自发文之日起,江西力翔医药有限公司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关于同意注销江西新源医药有限公司余干药品配送站《药品经营许可证》

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申请注销江西新源医药有限公司余干药品配送站《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江西新源医药有限公司余干药品配送站《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收回证号为赣AB7930015《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和证书编号为AB-JX11-2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自发文之日起,江西新源医药有限公司余干药品配送站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文章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