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今日,合肥市药监局发布第27期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共有16家涉药单位涉嫌违法生产、销售假药遭受行政处罚。其中,有15家涉药单位因生产、销售假药沉香遭受行政处罚,1家药企违法生产劣药遭受行政处罚。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27期)
序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
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沉香案
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
销售假药沉香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该公司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假药沉香;2、没收违法所得。
2
合肥乐家老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假药沉香案
合肥乐家老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生产假药沉香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给予该公司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尚未售出及召回的假药沉香;2、违法所得;3、罚款。
3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合肥大药房销售假药沉香案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合肥大药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该药房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库存的假药沉香;2、没收销售假药违法所得
4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沉香案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该公司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库存的假药沉香;2、没收销售假药违法所得
5
安徽立方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沉香案
安徽立方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该药店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库存的假药沉香;2、没收销售假药违法所得
6
安徽省立医院使用假药沉香案
安徽省立医院
使用假药沉香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该医院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库存的假药沉香;2、没收使用假药违法所得
7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使用假药沉香案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8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平药房销售假药沉香案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平药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该药房下列行政处罚:没收销售假药违法所得
9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回**房销售假药沉香案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回**房
10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江大药房销售假药沉香案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江大药房
11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城关店销售假药沉香案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城关店
12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芙蓉路店销售假药沉香案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芙蓉路店
13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和平路店销售假药沉香案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和平路店
14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梅山路店销售假药沉香案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梅山路店
15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清溪路店销售假药沉香案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清溪路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该药房下列行政处罚:没收销售假药违法所得。
16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案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予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文章来源: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