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1月2日,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广西食药局对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企在药品生产中存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不到位;对部分原药材、半成品未按规定进行全项检验,未经审核放行即用于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广西食药局依法收回该药企GMP证书,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
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6年第11号)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证书收回日期
GX20140084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
南宁市银海大道838号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糖浆剂,酊剂(内服),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2016年10月29日
对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情况
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不到位。
生产车间洁净服管理不规范,未分区管理;生产车间内部分器具、设备无清洁状态标识;生产操作人员培训不到位,不能规范操作,如提取车间、压片间操作人员只操作无记录;提取**利胆片(批号:160902)的溪黄草未及时填写提取记录,压片过程现场未填写片重的监测记录;液体制剂车间的配液间地面接口不严密,出现积水渗漏到相邻操作间;包衣间和制粒间操作时敞开门口,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措施不到位;提取车间中药材前处理粉碎机无状态标识和设备编号;检验用玻璃量具、提取车间的磅秤(设备编号:QZ-BC-004)和提取罐上的仪表未定期进行校准;中药材仓存放的溪黄草无标识,原辅料仓存放的玉米淀粉、杏仁腈溶液未标明进厂批号;提取车间冷库中存放的板蓝根浸膏14桶、**片浸膏6桶、**利胆片浸膏2桶未标明批号、重量;成品库内库存的成品均无质量状态标识、货位卡,现场未见成品出入库台账。
检验报告、检验记录、检验设备使用记录不全、不完善。生产车间正在进行内分装工序的清火栀麦片(160701)现场未见半成品检验报告书及放行审核记录,无法提供半成品检验原始记录,提供的检验原始记录无批号、检验人、检验日期等信息,检验仪器均无使用记录;检验用的设备(如崩解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使用记录不完善,缺维护记录;用于生产维C银翘片(批号:160408)的薄荷素油(批号:151102)未见到送检检验报告书。
二、对部分原药材、半成品未按规定进行全项检验,未经审核放行即用于生产。
生产车间正在进行内分装工序的清火栀麦片(160701)现场未见半成品检验报告书及放行审核记录。用于生产维C银翘片(批号:160408)的薄荷素油(批号:151102)未见到送检检验报告书。
三、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行。
缺少2015、2016年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未保存所有的变更文件和记录;偏差处理无相应的记录;质量管理部门没有定期评估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药监部门监督检查发现并限期责令整改的问题逾期未改正。
处理措施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广西局收回该企业GMP证书,由南宁市局监督企业停止生产、并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