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经检查发现,海南左康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批发企业在经营药品过程中存在:执业药师已离职,目前无执业药师履行职责;计算机系统未连接网络,无法打开,各端口无法登陆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情况,海南省食药局依法决定撤销4家药品批发企业的GSP证书。
同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收回江苏可一医药有限公司、南通鑫泰医药有限公司2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
海南省撤销GSP证书公告
海南左康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批发企业在我局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行为。为有效降低药品质量风险,保障人体用药**,根据总局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以下4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详见附件)。
序号
GSP证书
编 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违法事实
1
A-HN14-121
海南左康药业有限公司
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1806室
1.执业药师已离职,目前无执业药师履行职责;
2.计算机系统未连接网络,无法打开,各端口无法登陆。
2
A-HN15-102
海南天禹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普瑞华庭1栋2单元702房
3
A-HN14-141
海南江守置基医药有限公司
琼海市嘉积镇嘉博路西侧(鸿信嘉博棕榈园)D1101
4
A-HN12-002
东方市医药总公司
东方市八所镇南海西路
2.计算机系统未连接网络,无法打开,各端口无法登陆;
3.仓库温湿度监测系统无法正常开启。
江苏省收回GSP证书公告
江苏可一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关于停止江苏可一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便函〔2016〕215号)要求,鉴于你公司已停止药品经营活动,为有效防控药品**风险,决定收回你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A-JS16-024)。
南通鑫泰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未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申请并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且企业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已不符合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条件。同时,你公司也未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要求提交自查与整改报告。为切实防控药品**风险,我局决定收回你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A-JS13-008)。请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将本通知及时送达该企业,并督促企业于2017年1月30日前将证书交回我局。
文章来源: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