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报,国家食药总局对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
通过国家食药总局对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发现,3家企业均存在多项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情形,国家食药总局责令湖北省、河北省食药据收回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GMP证书,并对3家违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同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收回西安鸣鹿药业有限公司的GMP证书。
对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跟踪检查通报
药企信息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检查方式
CN20150016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跟踪检查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未能及时、有效的召回存在**隐患的产品 2015年9月该企业自检发现三个批次(批号:140901、140902、140903)产品第12个月长期稳定性试验有关物质不合格,企业启动OOS进行调查,但直到2016年3月检测到第18个月的有关物质不合格后,才启动主动召回。
二、企业未能对购进胞磷胆碱钠原料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一)该企业胞磷胆碱钠原料药的残留溶剂委托湖北省医药工业研究院检验,受托方于2015年2月27日签发批号为3A22140614原料药的检验报告,而该企业于2015年2月24日放行了该批原料药,在2015年2月26日将该批原料药用于150202批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生产。 (二)胞磷胆碱钠(批号:3A22160312)红外鉴别光谱图在1400-12500px-1波数范围与对照图谱有明显差异,企业未进行OOS调查。
三、未对胞磷胆碱钠注射液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企业未对胞磷胆碱钠注射液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的质量档案内容不全,仅收集了该产品的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再注册信息和2015版药典相关标准,未收集生产情况、质量情况、物料及供应商变化和药品**反应等信息。
四、工艺验证存在问题 该企业于2015年11月对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生产批量放大及工艺时限延长等变更开展了两批(批号:151101、151102)工艺验证工作,验证批次不足,验证参数覆盖不全。 (一)《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工艺验证报告》,对生产批量由10万支增至15万支进行验证,未对产品在水浴**器中的装载数量及装载方式进行确认。 (二)《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工艺时限验证报告》,仅对存放0、8、10、12小时的产品进行无菌检测,未对有关物质等质量指标进行考察。
五、该品种的质量控制检验存在问题 (一)胞磷胆碱钠注射液质量标准【含量测定】项下要求进样量为10μl,实际操作进样量为20μl,企业未启动偏差调查,而是将原始检验记录中高效液相色谱图的进样量手工修改为10μl,且企业审核过程没有发现该问题。 (二)胞磷胆碱钠(批号:3A22160312)含量测定的原始检验记录中,高效液相色谱图无进样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三)胞磷胆碱钠注射液(批号:151101)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含量测定、有关物质考察,未按《中国药典》要求进行系统适用性试验。 (四)质量控制部采用进口胞磷胆碱钠标准物质(CAS :33818-15-4,批号:3-JTN-61-1)作为药品检验对照品,用于原料胞磷胆碱钠(批号:3A22160312)及胞磷胆碱钠注射液(批号:150201)12个月持续稳定性考察。未将该进口标准物质与法定对照品进行比对、标化即投入使用。
处理措施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回该企业相关剂型《药品GMP证书》(CN20150016),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立案调查,监督企业对相关产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对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检查发现问题
一、该公司2015年底之前珍黄胶囊生产所用黄芩浸膏粉的生产操作不符合法定工艺要求。
二、该公司物料管理混乱。
三、批生产记录的不真实。
鉴于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日起一直处于待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停产阶段,且该公司2015年底前的生产质量管理与GMP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总局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珍黄胶囊未按法定制法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企业召回市场上流通的涉案产品。该企业未通过药品GMP前不得生产,并加强对其日常监管。
对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企业信息
HE20150027
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安国市祁州工业城鑫康大街2号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燀制、煅制、炒制、发芽、发酵、水飞、制炭、煨制、炖制、炙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煮制)(
(一)涉嫌外购中药饮片贴牌销售。
(二)现场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员工(尹倩)正在补填写煅磁石(批号:1604041151)《炮炙锅次记录》、质量受权人已签字盖章的《成品放行单》
(三)数据可靠性存在真实性问题.
鉴于该企业存在涉嫌外购中药饮片贴牌销售、数据可靠性存在���实性问题、质量受权人和生产部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责令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并对有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陕西省收回GMP证书公告
经我局飞行检查,发现西安鸣鹿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SN20160199),现予以公布。
地 址
认证
范围
证书收回日期
SN20160199
西安鸣鹿药业有限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办熊家湾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粉碎、不含直接口服)、炮炙(炒制、烫制)、煅制、制炭、蒸制、煮制、炙制、煨、其它(燀制、发芽、发酵)】)
2016年12月28日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