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3月3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药品检验机构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经抽验发现,板蓝根颗粒、六味地黄胶囊等11批次药品被检查在性状、显微特征、水分、含量、溶化性等项目下不符合规定。
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药品检验机构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本次抽验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1批次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组织查处。
序号
药品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
生产批号
药品规格
不合格项目
1
白及
福建铭远制药有限公司(产地:贵州)
150301
/
性状、显微特征
2
柴胡(北柴胡)
福建孟氏药业有限公司(产地:山西)
160301
性状、水分
3
防风
亳州市宏大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产地:河北)
160102
水分
4
知母
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产地:河北)
含量测定
5
前胡
安徽济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产地:内蒙)
6
龙胆泻肝丸
河南兴源制药有限公司
1511030
每袋6g
7
五味子
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B603161
8
肉苁蓉
安国市平安药业有限公司(产地:内蒙)
201510073
9
炎可宁片
吉林省百年六福堂药业有限公司
20150901
每片重0.33g
重量差异
10
板蓝根颗粒
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
20160401
每袋装10克
溶化性
11
六味地黄胶囊
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
20151101
每粒装0.3克
水份
文章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