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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督查】药品未分类陈列,1药商被撤GSP、被评“严重失信”


导读

近日,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经食药局对四会市东城区仁道大药房检查发现,该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企业各岗位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培训;药品未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非本企业在职人员在营业场所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肇庆市食药局依法决定撤销该药商GSP证书,并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肇庆市撤销GSP证书公告

四会市东城区仁道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

名称

注册

地址

撤销

日期

违法事实

信用评定等级

C-ZQ-16-SH-0003

四会市东城区仁道大药房

四会市东城区水仙路十八座5号(首层)

2016314

1、企业各岗位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培训;

2、药品未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3、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未分开存放;

4、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5、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未按有关规定执行;

6、非本企业在职人员在营业场所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严重失信

文章来源: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