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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2017年4省份药品流通领域检查方案汇总


导读

2017年3月份起,国内各省份开始发布2017年对药品流通领域检查、整治的工作方案,截止2017年4月6日,国内已有安徽省、甘肃省、湖北省、广西4省份发布了2017年药品流通领域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其中,企业挂靠走票、非法回收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冷链药品管理;疫苗储运过程中的温湿度记录,并延伸上下游进行核实;非法回收药品、超范围(方式)经营等问题成为2017年药品流通领域各省市检查重点。

2017年甘肃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4月1日- 5月15日自查整改;5月15日- 9月15日整治)

整治内容及重点

 (一)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1、对药品批发环节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整治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

2、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

3、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记录等药品经营数据造假;

4、购销药品时,证、票、账、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将***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

5、不按药品特性储存和运输等突出问题。

(二)基层用药质量**专项整治:

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小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疫苗、生物制品(含五种血源筛查类体外诊断试剂)等冷链管理药品、中药注射剂、无菌注射剂、终止妊娠药品等高风险品种,以及麻精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为重点品种,以购进、储存、运输和分类管理等为重点环节,开展基层用药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购进、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非法回流药品,违规储运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诊所使用的药品,重点核查药品来源,严厉查处供药单位和个人。

(三)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1、严格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溯源制,落实索证索票索报告管理。

2、对中药材市场及其周边,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私制滥切、分包装贴签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和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

3、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重点整治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硫磺过度熏蒸、以次充好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销、非法分包装、经营使用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不按规定索取合法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4、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中药饮片装斗、养护、储存等行为;

5、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储存、使用等行为,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采购中药饮片、擅自加工药材冒充中药饮片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1、上年度因违法违规问题已进行行政处罚,仍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2、上年度专项整治过程中自查发现法违规问题未进行整改,仍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3、上年度专项整治过程中自查发现法违规问题已进行整改,整改后又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4、上年度企业自查未发现问题,自2016年5月以后仍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5、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2017年安徽省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10日

飞行检查的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药品批发(疫苗配送)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疗机构和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等。

飞行检查的重点
(一)重点企业(单位)

1.上年度因存在严重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2.有疫苗配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专门管理药品经营的;

3.药品监督抽验不合格的涉药企业(单位);

4.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

5.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

6.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企业;

7.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单位)。

(二)重点内容

1.药品批发企业挂靠走票、非法回收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冷链药品管理、人员管理、仓储条件及现场管理、验收和出库管理、运输管理、数据真实性、完整性执行等情况;

2.疫苗配送企业重点检查疫苗储运过程中的温湿度记录,并延伸上下游进行核实;

3.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非法回收药品、超范围(方式)经营、执业药师在岗、购销票据管理、计算机系统功能、药品销售管理(重点检查**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规定禁止销售药品执行情况等;

4.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重点检查资质及专职人员在岗、超范围发布药品信息或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超范围从事药品交易服务、销售假劣药品等情况;

5.根据举报线索实施的飞行检查,重点核查举报反映的违法违规情况。

2017年湖北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重点对全省2015年-16年未进行跟踪检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30%的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经营重点品种(生物制品、冷藏冷冻药品、终止妊娠药品、有特殊管理要求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检查,以基本**、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血白蛋白等冷链药品、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为重点品种,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走票、货账票证款不一致、数据造假为重点查处问题,各市州局应于11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的跟踪检查任务。

广西省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对象确定办法(试行)

将继续打响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攻坚战”。 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飞行检查,根据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投诉举报、检验检测、媒体曝光、失信惩戒、**反应监测等来源线索表明药品经营企业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判断,确定飞行检查对象。自2017年3月21日起,组织14个市局对全区293个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常态性飞行检查,对在飞行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企业,严厉惩罚,绝不手软。

文章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