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加税影响有限 地方调节基金才算重压“不论是焦煤还是电煤,贵州现在一吨煤运出来就要加收200元,所以如何运到广西?”10月11日,广西东兴市嘉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杨邦对记者如是苦笑,由于只能从更远省份外运或是进口,现今广西钢厂所用焦炭成本更高。 11日,盘江股份公告,从10月1日起,贵州省对省内煤炭企业的原煤按销售(含税)价格的10%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对出省原煤、洗混煤实行二次征收,每吨加收200元。受此影响,11日当天,盘江股份股价以跌停报收。 作为比较,该价格调节基金今年1月-9月的费率是:原煤(含洗混煤)每吨30元、洗精煤(含无烟块煤)每吨50元、焦炭每吨70元。 林东煤业一位人士证实,贵州今年由于电荒提前,除却计划煤外,该省大型煤企已经很难向外省供应电煤,焦煤亦受此波及。 与贵州出台新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幅度之高相比,国家提高焦煤资源税的幅度却只是对焦煤有轻微的触动。 资源税影响有限 10月10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此中,焦煤资源税率调整为每吨8—20元,远较其它煤种高。 “只是轻轻的撞了一下腰。”晋煤集团一位人士对此表示,由于焦煤价格较高,且近期又稍有微涨,即便按照*高上限每吨20元来征收,对焦煤企业影响也不是很大。 以西山煤电为例,其焦精煤价格(车板含税价)目前为1500元/吨,剔除增值税为1282元/吨,20元/吨在资源税占比仅为1.56%,从8元/吨升至20元/吨的升幅12元/吨,占比则仅为0.94%。 光大证券则认为,如果再考虑到税务部门实际上是否一定按*高上限来征收等不确定因素,再加之焦煤企业谈判能力相对较强,转嫁较为容易,总体来看,焦煤资源税额标准的调整,其影响很小。 煤炭专家黄腾认为,影响*大的是焦化企业,焦化承接焦煤企业及钢厂,现今产能过剩,国内700多家焦化企业近40%亏损,“焦煤企业完全可以把资源税的上涨嫁接到下游的焦化企业”,但钢厂选择余地多,受到的波及面较小;焦煤企业利润多达30%以上,影响轻微。 “不过有利于焦化企业的融合。”黄腾称,独立的焦化厂剩下数家即可,更多的是划入到钢企中,“因为焦化过程中有些副产品譬如热能可以为钢企所用,故此资源税的上涨对钢企的焦化厂影响不大”。 不过,受资源税调整消息影响,10月11日煤炭板块整体跌幅达到4.58%,排在行业板块跌幅榜首位。盘江股份以跌停收盘,阳泉煤业、冀中能源跌幅超过9%,潞安环能跌幅超过8%。 调节基金重压 资源税属于地方税,按照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油气资源税的计征办法和税率,地方财政收入将会增加,有利于增强地方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治理环境等方面的能力。 黄腾表示,资源税一直低于资源的实际价值,未来仍有提高的余地,但相对而言步骤较为平稳可期,而地方对煤炭各种所谓调节基金或是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有较大随意性。 华泰联合证券一份分析报告认为,由于“价格调节基金”是由地方政府确定,征收的随意性很大,因此“资源财政”将成为地方政府继“土地财政”后的又一大额收入来源。 一位分析师认为,根据目前的煤炭市场供需形势,以贵州10%的征收额为征算基础,“我们认为很难全部转嫁到下游,对上市公司2012年业绩影响至少在10%以上”。 由于今年贵州两次大幅上调价格调节基金,有可能会带动其他产煤大省陆续跟进,因此未来煤炭企业的政策性成本上升或不可避免。 黄腾认为,关键需要对地方的价格调节基金进行约束,“煤价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征收什么税种必须经过法律程序”,亦不能以征收各种费用名义限制煤炭出省,由是破坏了煤炭正常的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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