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以下简称环境试验设备)计量性能的校准。
其他类似设备也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2、引用文献
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3-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 6999- 1986 《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
JJF 1071-200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术语
3.1 温度偏差: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显示温度平均值与工作空间中心点实测温度平均值的差值。
3.2相对湿度偏差: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显示相对湿度平均值与工作空间中心点实测相对湿度平均值的差值。
3.3 标称值:当校准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时,按试验方法要求所规定的参数值或按需要预先确定的参数值。
4、计量特性:环境试验设备的温度偏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相对湿度偏差、相对湿度均匀度、相对湿度波动度技术要求见表1。
5、校准条件
5.1 环境条件:温度: (0~150)℃,湿度:20%RH-98%RH,气压: (86~ 106) kPa
5.2负载条件:一般在空载条件下校准,根据用户需要可以在负载条件下进行校准,但应说明负载的情况。
5.3 其他条件:设备周围应无强烈振动及腐蚀性气体存在,应避免其他冷、热源影响。
5.4标准器及其他设备:温度测量标准:温度测量由温度传感器(通常用四线制铂热电阻)和显示仪表组成,时间常数应小于1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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