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S1600本安型数码照相机(化工类)
1、 产品特点
**防爆:使用本安型防爆技术,通过化工IIC级*高防爆**认证;
防爆标志:Ex ib IIC T6Gb;
一体化结构设计:电池直接安装于机身内,精致轻巧,便于使用、携带;
内置本安型LED闪光灯:低功耗,电池使用时间加倍;
防护更**:防水30m,防震2.1m,防冻-10°C且采用防尘设计,适应恶略环境。
无线数据传输功能:支持WIFI和NFC。
2、 主要技术指标
防爆标志:Ex ib IIC T6Gb
显示屏:3英寸OLED高清屏
显示屏像素:92.1万像素
传感器:CMOS,1/2.3英寸
*大像素:1676万像素
有效像素:1605万像素
光学变焦:5倍
数码变焦:4倍
*高分辨率:4608x3456 dpi
镜头:潜望式,等效35mm,焦距范围24-120mm
快门:机械电子快门
快门速度:1-1/1500秒、1/4000秒、4秒
闪光灯:内置本安型LED闪光灯
防抖性能:光学防抖
防水:相当于JIS/IEC保护等级8级(IPX8)
防尘:相当于JIS/IEC防护等级6级(IP6X)
防震:符合MIL-STD 810F Method 516.5-Shock的标准
无线性能:WIFI
存储卡类型:SD/SDHC/SDXC卡
存储容量: 32G、64G、128G
3、 主要用途范围
ZHS1600本安型数码照相机主要用于含II类C级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的石油、化工、海防、公交等部门灾害事故侦查取证:摄录生产**情况、机电设备运行状态、消防**和污染防治等。
法制网北京7月19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监管总局今天对外发布《**生产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生产行政强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生产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生产行政强制应当由**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本《规定》所称**生产执法,是指**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履行**生产(含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权中,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规定》要求,当事人对**生产执法,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向当事人公开,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正行使**生产执法职权。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和原则,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合法、必要、适当;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选择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手段。
在**生产执法主体和管辖方面,《规定》要求,依法受委托的机关或者组织在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名义行使**生产执法职权,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委托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法律责任。
**生产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规定》明确,**生产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生产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规定》提出,**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措施,除有危及生产**的紧急情形外,停止供电措施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