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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行业标准GA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强制性行业标准GA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主要由上衣和背带裤组成亦可佩戴灭火防护头盔,灭火防护靴,和灭火防护手套等效果更佳!

每套必须装有经国家消防装备质检中心统一编号的强检标示方可出厂。

穿戴精心维护的防护服可以保护消防队员免受高热、潮湿和家庭常用化学品的危害。如果防护服被污染或被损坏,就会危及消防队员的**,甚至导致伤亡。然而,消防队员和消防长官并不总能认识到防护服在消防**中所起的作用。如果防护服未处于*佳状况,其隔热性能就会降低,传热风险就会随之增大。消防队员穿戴维护不佳的防护服不但会感到不舒服,而且还可能受到威胁生命的**。

在国家“九五"科技攻关计划的支持下公安部上海消防科研所于九十年代末期研制成功了全密封的防防化服。这种防护服采用经阻燃处理的锦丝绸布和双面涂覆阻燃防化面胶制成。为连体式全密封结构,包括可容纳空气呼吸器的背囊、带大视窗的连体头罩、可更换式五指手套和耐刺穿耐电压胶靴、密封拉链、超压排气阀和通风系统等,并配置空气呼吸器、头盔、呼救器以及佩戴式声控无线电对讲机等设备。整套服装不仅具有阻燃防化、防水隔热、舒适等功能而且具有呼吸器保护、头部防护、应急呼救和通信联络等多种功能。穿着该套服装可以进入无氧、缺氧和氨气、气、烟气等气体现场,汽油、丙酮、醋酸乙脂、苯、甲苯等有机介质蒸气现场以及硫酸、硝酸、盐酸、磷酸、氨水、氢氧化钠等腐蚀性液体现场进行抢险救援作业。

 2014年1月20日公安部批准发布批准发布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新标准 编号为GA10-2014,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并同时替代GA10-2002《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和GA140-1996《消防指挥服》。

 新标准规定了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型号、款式、号型、规格、技术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002版标准实施多年,对灭火防护服产品质量的提高、监督、检验和规范市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几年高性能纤维的快速发展,使服装面料有了较大改善,国外先进国家的防护服标准已被修订,技术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有所改进。同时我国防护服在使用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特别是防水透气层、隔热层和耐洗性等方面。为提高防护服的**性能,确保消防员的人身**,进一步提高防护服整体的耐用性、舒适性和**性,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订。《消防员灭火防护服》行业标准修订过程中参考了美国NFPA1971:2007《建筑消防用防护装备》。

 标准规定:

 整体热防护性能 TPP值不应小于28.0且无熔融、脆裂和收缩现象;使用仪器为热防护性能测试仪;

 阻燃性能要求 燃烧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对应的设备为:TTech-GBT5455 织物垂直燃烧测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