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7日通报冷水水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另有两家企业在抽查中拒检。
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89批次冷水水表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778.1-2007《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1部分:规范》、GB/T 778.3-2007《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JJG162-2009《冷水水表》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冷水水表产品的示值误差、压力损失、连续流量、静压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压力损失、示值误差、连续流量、静压力项目。另外,沈阳华美仪表有限公司和开封市鑫泰阀业有限公司在抽查中拒检。
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