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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脆化试验机标准方法的管理问题

低温脆化试验机标准方法的管理问题

一、低温脆化试验机标准方法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低温脆化试验机标准方法投入使用前未充分验证

标准方法验证是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实验室应通过验证,证明实验室有能力有条件按照标准方法开展检测活动。目前,仍然存在实验室对标准方法的理解不透彻,对标准方法的规定要求未充分掌握,甚至不对标准方法进行验证,就投入使用的情况。比如《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就提到,某次现场评审中,在进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测试时,试验人员不熟悉试验方法,不会操作试验;实验室未对新扩项的“砂中氯离子含量”检测进行方法验证。以上例子均是实验室未按照准则要求对方法进行验证所致的不符合项,按性质来分,属于严重不符合项,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可认为实验室不具备该项目的检测能力而不予认可该项目。

1.2 低温脆化试验机标准方法查新不及时

标准方法使用管理涉及文件控制和检测方法两个程序文件,有的实验室对标准方法管理没有纳入文件控制程序,有的实验室对标准方法管理的程序文件规定不详细,没有明确规定标准方法查新的责任主体、查新途径、时间及相关要求;有的实验室人员标准查新意识淡漠,标准查新及变更不及时,新版标准方法已颁布很长时间,实验室甚至不知道已有新版本,仍在使用过期标准。

1.3 标准变更内容不**

实验室对标准变更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只是年号变化,无须进行标准变更。有的实验室对方法确认和验证的概念不清楚,虽然也进行了所谓的“变更”,但是标准方法变更验证的有效性不够,仅仅是简单地填写标准变更的记录表,未能充分提供客观的证据,也未开展验证性试验,以证明实验室满足规定要求和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1.4 低温脆化试验机标准方法变更后备案

某些实验室还存在标准变更后未及时到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部门进行标准方法变更申请备案,造成旧版标准方法已经超过了有效期,但实验室却没有暂停该项目的认可或认证标识,还在使用过期标准出具带有认证/认可标识的检测报告的情况。

1.5 低温脆化试验机标准偏离

有的实验室在使用标准方法过程中,发现其检测方法与标准方法有偏离,但却未按标准偏离程序执行。比如,实验室测定某项有机化合物时,其所使用的色谱条件与标准方法规定的有差异,实验室未开展任何标准偏离的验证工作,仍认为是等同使用了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