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试验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I000V的灯具的—般要求。本部分中提出的要
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灯具试验箱)
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其他引用标准的相关章节—起阅读。
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淮具体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O0V的—个特定类型灯具或—组灯具
的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标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加其他标准。
要引起注意的是,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电气、热及机械)的**要求。(灯具恒温恒湿箱)
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正在考虑提出之中,不包括在本部分中。
本部分包括了带有触发器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3数值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
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离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
虑之中。
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灯具高低温试验箱)
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要求。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提供通常被认为适用于大多数型式
的灯具的—般要求与试验,而且被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的具体技术要求所引用。因此,不应将
本部分看作对任—型式灯具本身的技术要求,本部分的条文只适用于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确定
范围内的各类特定型式的灯具。(灯具高温老化试验箱)
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在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和—
些必要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序号无特殊意义,适用条款的顺序由每一型式灯具或—组灯具相应的GB7000系列其他
灯具标准规定。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必再引用其他类别灯具标准。
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出现“应用GB7000.1中第…章要求”句
子,其意义为:除了明显不适用于GB7O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的要求以外,本部分
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
根据IEC导则,新的IEC标准分成**标准或性能标准。光源**标准中,“灯具设计信息”是为
光源**工作给出的,按本部分测试灯具时,应将其作为规范性附录。
应注意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光源性能标准中含有的“灯具设计信息”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
性能测试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
考虑工艺技术状态,不断改善**是制定和修订本部分的基础。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衍生的
标准中声明产品符合制造厂或标准化机构早先的文件。在此声明中可以要求,对这类产品,这些早先的
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直到必须使用新标准的日期。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现有标准16个,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7000.1—2002灯具—般**要求与试验;
—GB700O.2—1996应急照明灯具**要求;
—GB700O.3—1996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要求;
—GB700O4—1996儿童感兴趣的可移式灯具**要求;
—GB7000.5—1996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要求;
—GB700O.6—1996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的**要求;
—GB7000.7—1997投光灯具**要求;
—GB700O.8—1997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要求;
—GB700O.9—1998灯串**要求;
—GB700O.10—1999固定式通用灯具**要求;
_GB7000.11—1999可移式通用灯具**要求;
_GB7000.12—1999嵌人式灯具**要求;
_GB700O.13—1999手提灯**要求;
—GB700O.14—2000通风式灯具**要求;
—GB7000.15—2000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要求;
—GB7000.16—2000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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