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强度目标、非化石能源目标与能源强度目标相互联系,但其难度依次增大
二氧化碳强度是GDP能源强度与单位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的乘积。如果实现了非化石能源目标,在化石能源结构中煤炭比重不上升的情况下,碳强度目标将可以比能源强度目标高3%左右,而目前的碳强度目标仅比能源强度目标高1%,相对保守与容易实现。而非化石能源目标可尽量在供应侧加大非化石能源产业的发展,保证投资的强度与稳健的建设进度,具有一定的政府管理与项目审批的可控性。
*为困难的当属能源强度目标,除了上述要求外,特别需要抑制能源需求的增长,否则,即使按期完成了非化石能源目标,那么能源强度目标也可能无法完成,甚至差距很大。在经济增长7%,各类非化石能源照常发展(2020年核电实现8000万千瓦,风电完成1.5亿千瓦,水电完成3.5亿千瓦)的预期下,完成非化石能源目标只需要保持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在0.9即可,但是这种情况下,能源强度目标根本无法完成,2015年的能源强度相对2010年仅下降9%左右。
核电发展的延缓使得各目标的完成更加系于经济结构调整
目前,日本核危机带来核电发展的影响必须考虑。我国核电发展预期如果降低,将给非化石能源目标的完成带来了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十三五”期间。如果核电从现在开始不再审批新项目,就需要进一步压缩总的能源消费需求,降低GDP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即一个更低的能源弹性系数(0.6)与能源强度(约0.683吨标煤/2005年万元GDP),这种情况下,能源强度目标基本可以完成,这种情况下反而非化石能源目标与能源强度目标趋于一致性。从这一意义上,在核电发展不确定程度增加的情况下,所有目标的完成都更加系于经济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加速能源非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努力抑制能源消费总量(化石能源消费)的增加,促进单位增加值的能源消耗程度下降,从而更容易地完成非化石能源目标,并在优化能源结构的基础上,可顺利地超额完成碳强度目标。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需要以可交易机制的配合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