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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用户直购电十年演变历程

2002年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件),文件中提出“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购买电力的格局;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这是大用户直购电的概念**提出。

2004年4月,原国家电监会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电力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试点的暂行办法》,大用户直购电十年演变历程提出了直购电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

2005年3月,吉林省电力公司、吉林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电量直接购售合同》和《委托输电服务合同》,国内头个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正式启动。

2006年11月,广东电网公司、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及首批参加试点的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等6家大用户签订了直购电试点合同,标志着我国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9年6月,原国家电监会、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能源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国内启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奠定了政策法规基础。

2010年10月,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电监会和原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辽宁抚顺铝厂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

大用户直购电在过去十年的推行中一直充满争议,试点工作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争议点在于,干式试验变压器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尚未形成,同时电企*大客户往往是高耗能企业等。前者是体制改革问题,而后者被质疑与节能减排的大方向相悖。这些都导致大用户直购电推进阻碍重重。

2013年大用户直购电政策密集出台

今年3月,国内人大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原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

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5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称,取消或下放一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大用户直购电十年演变历程其中包括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行政审批,强调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监管同步强化。

8月,为避免下放行政审批以后造成的无序,国家能源局又下发了《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电力直接交易实行东中西部差别化准入政策。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国家有关部门不再进行行政审批,要减少干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10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开展规范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并要求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大用户直购电被媒体称为新一轮电力改革突破口,多项规范政策的发布引发了大幅的舆论关注。《中国经营报》连发文章《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迎来*明确支持信号》、《大用户直购电扩容超预期或成电改惟一突破口》对直购电进展及政策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