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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案”的深思

“呼格吉勒图案”的深思------既要纠错,也要赔偿,更要追责。
  国人以前也许不太熟悉呼格吉勒图,但大多知道“佘祥林杀妻冤案”。佘祥林因涉嫌杀妻,被一审判处死刑。当时恰逢行政区划变更,案子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回到京山。佘祥林被判无罪,**了70余万元国家赔偿。
  倘若佘祥林的疯妻子死在了流荡的路上,佘祥林哪怕是冤屈连天,他又如何抹去杀妻罪名?而呼格吉勒图案,如果不是内蒙古系列强奸**案凶手“**恶魔”赵志红落网,此案又怎么可能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国人所关注的焦点在于此:如果此案结局仅是重蹈佘祥林冤案的结局之辙,让国家拿纳税人的钱来替那些冤案制造者偿债“买单”,那今后此类冤案还会没完没了!一个年轻的生命说灭就灭了,难道不应由那些制造出如此惊天冤案的“肇祸者”来承担吗?
  近年来,频频发现冤假错案被纠正的理由,****是因为真凶出现或是被害人复活,没有一起是司法系统主动发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发现新的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而主动纠正的。
  纠错全靠偶然,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多么期望纠错从偶然走向必然啊。我们希望纠正冤假错案应有制度设计,比如设一个专职纠正冤假错案的部门,不只是要纠正冤假错案,还要惩治司法腐败,还司法一个公平正义。期待从此不再出现“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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