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被测设备工作室内定出上、中、下三个水平层面,上层与工作室顶面的距离是工作室高度的1/10,中层通过工作室几何中心点O,下层在底层样品架上方10mm处; b、温度测量点用O、A、B、C、D、E、F、G、H、J、K、L、M、N、U表示; c、相对湿度测量点用Oh、Db、Hh、Lh表示。附注:若测出的高低温试验箱工作空间的基本参数不符合相应标准制定的要求且与测量点的位置有关时,可适当放宽标准中规定的1/10的距离,但应在检定报告中予以记载,当工作容积大于50m3,温度测量点和相对湿度测量的数量可适当增加。
高低温试验箱用于检测的主要仪器及要求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4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