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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应学会用好原产地证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分工与合作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原产地的认识日渐加深。原产地证书不仅是货物原产地身份的居间证明,而且也是进口国享受关税减免和其他优惠待遇的重要凭证。因此,原产地证书正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把打开国际市场的“金钥匙”

原产地证是各国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护照”。目前,原产地证已成为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施数量限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主要依据。根据优惠性不同,原产地证可分为非优惠性原产地证和优惠性原产地证。

非优惠性原产地证主要是指一般原产地证,它是各国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

优惠性原产地证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官方凭证,主要可分为普惠制原产地证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两类。其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包括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和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加坡、新西兰、秘鲁之间的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

由于现在世界各国海关都实行多种税率制,在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时,进口国海关往往依据产地证来决定税率,比如出口到日本,企业凭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日本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出口到智利,企业可以凭《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享受自贸区优惠待遇,甚至零关税。所以,对于广大企业来说,产地证,特别是优惠产地证,*核心、*现实的作用就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出口企业通过优惠原产地证享受关税减免可以提高产品出口价格,提高产品竞争力,对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拓宽出口渠道有相当大的帮助。

在过去外贸飞速发展的20年,普惠制产地证在帮助企业开拓欧盟、日本等国家地区市场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而在外向型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今天,各种区域优惠产地证又帮助企业迅速抢占东盟、智利等新兴国际市场,产地证已经成为出口企业打开国际市场的一把“金钥匙”!

一座仍待挖掘的“金矿”

目前,虽然原产地证签证量增长很快,但其利用潜力仍然相当大,特别是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以余姚地区为例,2010年,经余姚局法检出口到区域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产品达8000万美元,实际签证金额为3120万美元,实际签证率只有39%,出口企业可享受的国外关税优惠空间达到156万美元。

据分析,优惠原产地证利用率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政策了解不够。企业负责人和业务员对原产地优惠政策不了解,有的企业对政策甚至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如何利用它来扩大出口,提高产品竞争力。部分企业对优惠贸易政策理解错位,单纯认为原产地证受益的是外商,没有意识到出口商也有利益分成的权利。

二是运用签证主动性不强。大多企业习惯于客户有要求才来申请,很多可以签发优惠原产地证的产品没有享受到关税减免,如2010年余姚地区出口新西兰的法检商品生产企业有55家企业,而申请中国—新西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企业仅6家。部分企业签证不及时,经常在已出货后才申请,如果能在客户进口报关的同时提供原产地证,就有可能享受直接减免关税,而不用等到三个月或半年后才退税。如出口智利的产品,如果在货物报关的同时提供中国—智利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将直接减免关税。

三是筹码利用能力不足。部分出口企业对优惠产地证的价值所知甚少,只是按照进口商要求申请后提供,在签订合约时没有把提供优惠原产地证作为谈判的筹码,拱手将优惠原产地证的利益全部让给国外进口商。

一张分量十足的外贸“优惠券”

除9个已签协议的自贸区外,我国与澳大利亚、冰岛、挪威等6个国家和地区正在进行自贸区谈判。随着今后这些谈判的成功,将会有更多的区域性优惠政策出台。由于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受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也非常少,这将使区域性优惠贸易逐渐代替普惠制优惠,成为我国出口产品的主要优惠政策。因此,外贸企业应主动用足用好各种原产地优惠政策:

一、应充分认识到优惠原产地政策在助力外向型经济转型升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如《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ECFA原产地证书已于2011年1月1日开始签署,根据协议规定,大陆将对农产品、化工、纺织、机械等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台湾方面也将对石化、机械等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因此,相关企业应尽快熟悉ECFA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降税安排等政策,尽早享受降税带来的优惠。

二、企业应建立相关的制度体系。不断督促手签员提高业务水平,主动申请原产地证。申报员是优惠原产地政策的直接操作者,应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操作技能,及时更新业务知识,纠正申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签证质量.

三、提升优惠政策利用能力,充分享受关税减免利好。外贸企业是优惠原产地政策的直接利用者,对于优惠产地证政策,企业可以登录中国自贸区服务网、检验检疫局相关网站实时了解政策情况,分清各类产品输往不同自贸区国家可享受的关税减免幅度,为价格谈判提供一个有分量的筹码。如:按照《中国—智利自贸协定》的规定,汽车、重型机械等产品在协定生效后可立即零关税进入智利市场,���《中国—东盟自贸协定》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在中国与东六国之间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这样,企业在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同时,就有可能享受到与国外客商间的利益分成,将优惠原产地证这张分量十足的外贸“优惠券”变成真正的“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