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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关于企业申办东盟原产地证书的*新要求


尊敬的客户:

您们好!

接产地证签证处*新通知,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规定、泰国海关及菲律宾海关来函要求,为确保输往泰国及菲律宾的我国货物能在目的国海关顺利通关并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各企业为输往泰国及菲律宾货物申办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简称FORME证书),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 FORME证书**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与提交给目的国海关的发票出具人的名称地址一致。

二、FORME证书第九栏如实填写货物的离岸价,不能简单申报出厂价。

三、非生产型企业(贸易公司)须在电子申请书备注栏声明出口商名址与目的国清关时使用的发票一致。

此要求自2012年5月7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