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闽企想办原产地证可上贸促会网站申请

 随着中国企业对外贸易和“走出去”的力度不断加大,不少企业在出口认证、国际商事认证等方面进行有效办理和培训的要求不断增加,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的福建更是如此。为此,本报联合中国贸促会以及福建省贸促会成立“带您走出去”栏目,专门解答企业进行海外贸易时碰上的涉外法律纠纷、国际商事证明、ATA单认证以及国际商账追收等领域的问题。

  本报讯(记者 林启星)*近有不少企业来询问关于如何申请办理原产地证的相关问题。记者昨日特地就一些问题咨询了福建省贸促会相关负责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分会申请办理原产地证。”该负责人表示。

  符合原产地证申请资格的企业可向福建省贸促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及填写以下文件资料:

  一是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当年有效的或经年审过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影印件一份;

  二是提交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影印件一份;

  三是填写《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四是提交贸促会认为必要补充的有关资料。

  据了解,自2001年6月起,国内贸促会系统开通进出口企业网上申领原产地证系统。我省分会亦实现了网上签证,企业只需在公用国际互联网登录http://www.co.ccpit.org网站注册后,即可实现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网上申办原产地证。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简称C/O) 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即证明有关出口货物是中国天然产品或是在中国经过了主要的和*后的制造加工工序的产品,且该制造加工工序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的外形、性质、形态或用途产生了实质性的改变;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

  原产地证是确定出口产品原产地和进口国衡定关税的重要依据,也是出口结汇的必备单据之一。进口国要求出口国提供C/O,并以此作为支付货款、保证货物顺利通关的前提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