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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抽检21类食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

食品**检测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有关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安排使用食品**检测仪抽检了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调味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饮料、茶叶、饼干、豆制品、糖块制品、炒货制品、淀粉制品、蜂蜜、膨化食品、食用农商品、水商品、餐饮食品等21类食品合计278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查验项目合格样品26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本次公布的抽检信息触及的不合格项目有甜美素、糖精钠、总酸、总脂、山梨酸、过氧化值。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生产者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公司查清商品流向,召回不合格商品,并剖析因素进行整改;经营者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当即采取下架等办法,操控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