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合作单位西安华宇钢铁物资有限公司
供方:西安华宇钢铁物资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H20160118-01
需方: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交货地点:西安
订货时间:2016年1月18日
一、 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不锈钢圆筒(5.0mm/4.5)
DN750MM H=1100mm材料不锈钢304
8000元整 含17%增值税
DN750不锈钢法兰 料厚15mm
1片 材料不锈钢304
DN750不锈钢盲板 料厚15mm
直径1200mm不锈钢板 料厚5mm
孔径100mm 小法兰
1套(带压板) 材料不锈钢304
DN1200不锈钢圆筒 料厚3mm
1件 h=200mm 材料不锈钢304
合计金额捌仟元整;按照需方实际图纸加工
二、 付款:预付5000元整;加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提货,开发票,付清尾款。预付款到账合同生效。
三、 按照滚筒要求加工
四、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当场验收货物的数量,材质等,工期4-5天。
五、 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六、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若选择其它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此条款无效)。
(2)协商解决。
(3)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 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合作单位西安华宇钢铁物资有限公司
双方详细资料
需 方
单位 名称: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锦城三路669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供 方
单位 名称:西安华宇钢铁物资有限公司
单位 地址:西安市枣园西路221号107号
委托代理人:刘永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