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买卖合同
供方 :西安华泰不锈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141104-01
需方: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西安市
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签订时间:2014年11月4日
标的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
备注
矩形管
304镜面不锈钢38*38*2
6米/根
4
380
1520
不锈钢板
316材质 t=2 1200*2400mm
张
3
1394
4182
304镜面不锈钢38*25*2
32
1312
624
角钢
304不锈钢40*40*3
2.4米/根
46
1330
1980
一张板料,剩余一起发给需方
304不锈钢40*25*3
0
不锈钢天沟
350*250*183
件
100
185
18500
500*200*320
285
28500
不锈钢烟囱
直径1200【双层保温】
节
3500
350000
不锈钢盘管
直径2800
30000
120000
运费
300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四十五万整 4500000(元) 含增值税;含物流运费
**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为依据。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质保壹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收回。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材质分析报告等附件齐全 。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交货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供方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宝鸡市
第九条 交(提)货时间:为供方收到预付款后的7日内,交于需方签收使用。
第十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物流,费用由供方负担 。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并要求包装完好,标的物无划痕及损伤。
第十二条 成套产品的安装与验收: 需方负责验收。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需方发货前付30%预付款。供方在收到预付款当日发货,并出具全额17%增值税票。需方在收到标的物和发票并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付清余款。具体款项由供方公司实际到账为准,如果需方在收到货后三个月之内为付清余款,供方有权利起诉需方,需方应赔偿供方相应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协商认为可以的。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宝鸡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 预付款实际到帐 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供方(章):西安华泰不锈钢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刘永强
联系人:刘永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三桥分理处
账号:
税号:
需 方
需方(章):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宝鸡市清姜路75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刘 鹏
开户银行:宝鸡市工行姜城支行
税 号:
【总结】:以上不锈钢买卖合同由西安华泰和陕西长岭合作;更多不锈钢合同签订请登录西安华泰不锈钢有限公司官网;里面有详细的不锈钢买卖合同拟定手册;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21号